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烏達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健全基層綜合執法保障機制,更加扎實推進鄉鎮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工作,區司法局按照自治區編辦、司法廳、政數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賦予蘇木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力指導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導目錄》)文件要求,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充分考慮承接能力的基礎上,制定本目錄。
二、主要內容
《烏蘭淖爾鎮承接自治區賦予行政執法權力事項清單》中經過與鎮人民政府、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6家執法部門共同開會協商決定,從《指導目錄》中55項行政執法權力中根據烏達區實際情況,挑選37項權力承接,其中涉及草原保護、城市道路管理、河道(水土)保護、市容管理、公共衛生、樹木保護、物業管理等7個領域,后續將根據鎮日常實際使用行政執法權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三、編制意義
《烏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烏蘭淖爾鎮承接自治區賦予行政執法權力事項清單的通知》的文件將加快形成我區職責清晰、協同高效、機制健全、行為規范、監督有力的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新格局,為進一步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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